贵州保安公司督察部岗位职责

来源:贵州中特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| 发布时间:2019/2/5 11:52:25

贵州保安公司督察部在公司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,督察管理工作及范围是:本企业的发展与保护;对本公司所属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履行职责、遵守法纪和文明形象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等。

督察的原则:

 1.实事求是。督察工作必须全面、准确、客观地反映督察事项的落实情况,不允许敷衍塞责、弄虚作假。

 2.突出重点。围绕本公司的中心任务和重要工作部署进行严密督察。


督察的内容:

1.公司保安队员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情况、执勤情况、着装情况、形象仪表情况、礼节礼貌情况、内务管理及卫生情况。

2.检查执勤点各种登记填写情况以及考勤表的规范情况。

3.白天督察侧重于保安队员的着装、仪表情况,夜间查哨侧重于是否睡岗、脱岗和酒后执勤。

4.对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督察。

5.对押运队伍进行督察。重点对押运行车安全、队员持枪站位、安全防范意识等进行督察,确保安全无事故。

6.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防护、安全意识督察。

7.有针对性的开展专项督察工作。根据公司各项活动要求,紧紧围绕活动主题,适时对活动开展各阶段情况进行督察,确保活动有序开展,并取得实效。

8.负责受理各类投诉、举报,调查、处理员工违纪行为;受理和复查违规违纪员工的申诉。并将事实情况形成材料,提出处理意见书面报公司。

9.负责配合办公室做好机关大院安全、卫生、停车秩序的督促检查,规范机关日常管理制度的落实。

10.负责配合办公室做好机关职工考勤检查,并按规定进行报备登记、统计,落实考勤制度。

11.负责工伤事故现场核查工作,收集有关证据、证词,并形成事故调查报告上报公司。


督察要求:

1.督察工作要严格按照督查时限和质量要求,务求实效,做到件件有结果,事事有回音。

2.督察工作实行“谁主管、谁负责、整体协作”的领导连带责任制,各执勤单位保安大队长、队长对上级下达的督查事项要认真研究部署,并对督查结果负责。

3.严格督察工作奖惩。经督察发现保安队员先进事迹特别突出需奖励者,报请公司领导审批奖励。对工作不力、逾期不报或在办理过程中弄虚作假的,经过调查核实后,要追究执勤单位保安大队长、队长的责任,给予处罚。

4.督察人员必须公正廉明、不徇私情,不滥用职权、严格要求、严格标准、为人师表,执行督查公务,必须着装整齐,佩戴督察标志,携带“督察登记薄”。

5.督察人员必须熟悉公司各部门的规章制度,熟悉保安业务知识,熟悉客户单位对保安队员的规定,熟悉公司奖罚规定的具体条款。

6.督察人员严格执行公司规定的当事人连带大队长、队长的处罚办法,连带处罚情况,每月报送公司办公室。

7.督察人员两个月内必须与客户单位的主要领导或者分管领导见面,征求客户对保安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,并在“客户征求意见簿”上签名、签时间。

8.搞好调研工作,掌握一手资料,为客户当参谋。

9.认真填写“查岗情况登记簿”,被查人员要签字。每月将检查情况进行小结,并报考核部门。